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场所
1、工业建筑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民用建筑
(1)高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3、汽车库、修车库
(1)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2)Ⅳ类汽车库及Ⅲ、Ⅳ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4、其他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3)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4)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二、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场所
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
3.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 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
三、系统的设置要求
知识拓展——水带分类
1. 按承受工作压力分为0.8MPa、1.0MPa、1.3MPa、1.6MPa四类。
2. 按直径分为50mm、65mm、80mm或75mm、90mm四类。
3. 按有无衬里分为有衬里和无衬里两类。有衬里消防水带包括棉质、尼龙衬胶水带、涤纶灌胶水带、麻质涂塑水带。无衬里水带包括棉水带、亚麻水带、苎麻水带。
4. 消防水带规格型号:8型65衬胶水带、13型65/80衬胶水带、16型65衬胶水带。